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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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  

    陜西省科學院    

  關于開展2017年度全省自然科學系列  

    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 

    

各市(區(qū))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,省級有關部門,中央駐陜有關單位: 

  按照我省2017年高級職稱評審總體安排,現(xiàn)將2017年度全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 

  一、評審范圍 

  全省從事自然科學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員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,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申報。 

  二、申報條件 

  (一)思想政治條件 

  遵守憲法和法律,熱愛本職工作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(yè)操守。 

  申報人員近5年個人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報: 

  1、任現(xiàn)職以來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單位通報批評者; 

  2、任現(xiàn)職以來出現(xiàn)重大工作事故,造成惡劣影響的; 

  3、受到黨政紀處分,處分期未滿的; 

  4、提交弄虛作假材料的,取消當年參評資格,并在全省通報批評,三年內(nèi)不得重新申報。 

  (二)對實行專業(yè)技術崗位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,按照評聘結合的原則,上報人員數(shù)和空缺崗位數(shù)按照11申報。當年能夠空出的專業(yè)技術崗位,可以提前使用。 

  (三)學歷、資歷條件 

  具有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者任職滿3年、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者任職滿4年、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者任職滿5年可申報上一級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,其他學歷學位者依據(jù)省人社廳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學歷必須為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。 

  (四)業(yè)績條件 

  申報副研究員者,應在中級職稱崗位上主持地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、或省部級及以上項目子課題、或經(jīng)費10萬元(含,以到所在單位賬戶為準)以上橫向課題,或參加(前三名)國家級項目。 

  申報研究員者,應在副高級職稱崗位上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、或國家級項目子課題、或經(jīng)費20萬元(含,以到所在單位賬戶為準)以上橫向課題。 

  (五)論文條件 

  1、申報副研究員者,任中級職稱以來,應取得下列條件之一。申報研究員者,任副高級職稱以來,取得以下任意兩條成果或單條累計兩項: 

  1)以第一作者(申請研究員者,可為通訊作者)發(fā)表SCI論文1篇。 

  2)以第一作者發(fā)表中文核心期刊和/或科技核心期刊論文3篇(含)以上。 

  3)以第一發(fā)明人取得發(fā)明專利授權1項。 

  4)獲國家獎(有個人證書),或獲省部級獎(申報副研究員須有個人證書,申報研究員應為一等獎前五名、或二等獎前三名、或三等獎前二名),或地市級一等獎(申報副研究員為前三名,申報研究員為第一名)。 

  5)以第一作者取得被省部級政府及以上部門采納的議案1項,或被地市級政府采納的議案2項。 

  6)從事技術研究及推廣的,主持推廣的技術實現(xiàn)產(chǎn)業(yè)轉化,產(chǎn)值達到2000萬以上、或者交易金額達20萬;或新品種、新產(chǎn)品、新技術推廣,實現(xiàn)新增產(chǎn)值1000萬以上。此條成果須出具縣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相關證明,經(jīng)單位人事及科技部門綜合考評,并出具認定結果。 

  2、論文以正式刊發(fā)為準(刊發(fā)日期截至評審前一日),刊用通知、用稿清樣等均不予認可。論文如屬保密而未發(fā)表,需有上級主管部門的認定和證明。 

  共同第一作者論文按共同第一作者數(shù)量平均劃分,不能作為1篇使用。如,三個共同第一作者論文,記作某一共同第一作者的1/3篇論文。共同通訊作者論文的認定類同。 

  (六)職稱外語條件 

  不做要求,用人單位根據(jù)工作需要確定是否要求,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后予以推薦。 

  (七)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 

  不做要求,用人單位根據(jù)工作需要確定是否要求,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后予以推薦。 

  (八)繼續(xù)教育 

  申報人員從2013年開始,每人每年參加繼續(xù)教育公需課學習不少于24小時,專業(yè)科目不少于56小時。 

  三、報送材料要求 

  申報職稱評審的專業(yè)技術人才提出申請,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。對審核通過人員的申報材料在單位進行五個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無異議后,將申報材料按照管理權限逐級上報。不受理個人直接上報的和越級上報的評審材料。 

  (一)評審表格類 

  1、《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3份。 

  2、《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表》電子版及紙質一式12份。 

  3、2017年陜西省自然科學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表,紙質1份及電子版。 

  以上材料須簽章完備。 

  (二)評審資料類 

  個人任期總結、身份證、學歷證書、學位證書、現(xiàn)任職稱資格證書、聘書等復印件,各類成果材料復印件,《繼續(xù)教育證書》原件及有效頁復印件。 

  上述復印件經(jīng)用人單位核實后加蓋單位公章。請將本條中復印件材料按所述順序裝訂成冊。 

  (三)其他材料 

  1、申報人兩寸近期藍色背景免冠證件照5(評審表貼3張,另交2張由評委會保存,用于辦理資格證書)。 

  2、個人簽字、單位蓋章的《參評人員誠信承諾書》1份。 

  3、《××同志思想政治情況說明》1份。 

  4、省級主管部門推薦表。 

  本條所述材料不裝訂。 

  四、有關情況說明 

  (一)職稱資格確認 

  外省(含中央駐陜、軍隊轉業(yè))調入我省的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稱確認按照確認工作要求和我省對本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核。評委會對申報人可同時進行職稱確認和職稱晉升。 

  (二)職稱資格轉換 

  已評聘專業(yè)技術職務的非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(yè)技術人員,本人確因工作需要而轉換到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(yè)崗位,須在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工作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,按照職稱轉換工作要求和本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條件進行轉換評審。 

  (三)根據(jù)人社部《關于加強基層專業(yè)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》(人社部發(fā)201657號)精神,進一步加大對基層專業(yè)技術人才的政策傾斜,對縣及縣(不含市轄區(qū))以下基層專業(yè)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時,予以政策傾斜。 

  (四)根據(jù)《中共陜西省委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<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(zhàn)的決定>的實施意見》(陜發(fā)201520號)要求,鼓勵各類人才扎根我省貧困地區(qū)建功立業(yè),貧困縣專業(yè)技術人員參評職稱時給予政策傾斜。 

  (五)按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,高級職稱評審每人400元。 

  (六)通知內(nèi)容及表格可登陸陜西省科學院網(wǎng)查詢(網(wǎng)址http://m.ivdf.cn/)。會評時間也將通過公告欄發(fā)布,請注意查閱。 

  五、報送材料時間及地點 

  201710 15 日至1031日,評審材料報送至省科學院組織人事處(215室)。 

      址:西安市咸寧中路125    

  聯(lián) 系 人:馬齊 韓祥偉 

  聯(lián)系電話:029-83282896(傳真) 

      件:hxw@xab.ac.cn 

  通知內(nèi)容及表格可登陸陜西省科學院網(wǎng)查詢(http://m.ivdf.cn/)。會評時間也將通過公告欄發(fā)布,請注意查閱。 

    

  附件:1、報送材料目錄 

  2、《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表》 

  3、《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表》 

  42017年陜西省自然科學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 

  5、《參評人員誠信承諾書》 

  6、《××同志思想政治情況說明》 

    

    

    

       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         陜西省科學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 20171013 

  (此件公開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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